安徽省城建設計研究總院股份有限公司辦公樓及安徽省建設工程測試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物業管理服務(二次)中標候選人公示
發布日期:2024-09-19 瀏覽次數:4402 發布人:省城建院
一、項目情況
安徽省城建設計研究總院股份有限公司辦公樓及安徽省建設工程測試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物業管理服務(二次)(項目編號:AHCQA-202400437)于2024年9月18日完成評標工作,現將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標候選人:安徽安興華安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第二中標候選人:安徽阡陌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
第三中標候選人:華誼城市服務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截止日期為2024年9月23日。公示期內如有異議,請向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反映。
招標人:安徽省城建設計研究總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建設工程測試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安徽省陽光采購服務平臺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與煙墩路交口高速濱湖時代廣場G1棟
聯系人:夏海倩
電話:19955190816
二、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地址、有效聯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段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是所異議項目投標人的;
2、提起異議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
3、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4、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異議,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三)異議人不得以異議為名進行虛假、惡意異議,干擾招標投標活動的正常進行。對于提供虛假材料,以異議為名謀取中標或惡意異議擾亂招標工作秩序的,將報請行政監管部門處理。
如公示期內無有效異議,本評審結果即為確定中標人的依據。
安徽省陽光采購服務平臺有限責任公司
2024年9月19日